本工程原建筑為地上二層框架結構,地下一層地下室,基礎為梁筏基礎。根據原設計圖紙,室內地面高度為1.200米,室外地坪高度為0.000米,地下室內標高為-1.600米,筏板厚度為500mm(局部1000mm厚),地下室混凝土外墻厚度為300mm厚。 本次修繕由于功能需要需在原建筑1軸外側新增一排3.1米寬的房間,高度與原建筑高度一致,并且新增一部無機房電梯。新增的局部三層建筑緊鄰原建筑1軸,層高與原建筑一樣(屋面上也有一層),采用磚混結構,基礎需開挖至原建筑地下室筏板基礎底標高處,采用條形基礎。使用荷載標準值為:配電間3.0KN/m2,儲藏室4.0KN/m2,活動室3.0KN/m2。